西安城投集团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
现将西安城投集团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4年 1 月 1日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
一、总体情况
(一)夯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2024年,西安城投集团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文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集团公司工作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紧密结合社会公众和企业的实际需求,加强公共服务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在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主动公开公司治理、管理架构、经营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打造阳光国企。
(二)企业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通过西安城投集团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335条,企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22篇,及时动态更新展示集团及司属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服务管理等方面信息。一是紧扣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八个新突破”重点任务和“三大品质”提升攻坚策划选题组织报道,策划“司属企业一把手访谈”23期,围绕重点项目建设综合报道7期,围绕资产资源盘活推出系列报道50篇,扩大了企业品牌影响力。二是及时公开了2024年度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共计33项,内容涵盖了市民乘车需求、线路及站点设置、场站建设、城市供热等方面,强化了社会监督、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运营保障服务水平。三是完成《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编制,开设“每日一课”公众号专题、网站专栏发稿52篇次,组织宣讲活动3次,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在集团系统落地生根。
(三)规范程序严格信息公开审核。按照《西安城投集团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要求,严格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切实做到“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批,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西安城投集团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不涉及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西安城投集团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个别服务保障企业对信息公开认识不到位,没有主动更新维护已公开的相关服务信息。针对以上问题,将加强对公共服务企业的信息公开培训和督导,通过定期通报,提示信息公开质效,让人民群众便捷地查信息、办事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出现因信息公开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西安城投集团
202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