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307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城投集团 发布时间:2025-09-05 17:28
类别:B
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发人:张建军
西城投函〔2025〕29号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0307号建议的复函

王西娅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为促进涉外法治现代化建设的先行示范区发展将浐灞港务区公交车线路进行调整并相应更改站名的建议》(第030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法务机构周边公交现状

收到提案后,市公交集团积极与行业管理部门、浐灞国际港管委会积极对接域内主要法务机构位置及公交现状。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司法部“三个中心”位于浐灞国际港区域和悦路以西港兴二路以南。目前途经线路有299路,线路可连接行政中心等客流集散区域,并与地铁2、3、4、10、14号线接驳。

西安仲裁委员会位于港务大道以东保税三路以北。目前途经线路有248路、249路、港务环线1号线、港务环线2号线,线路可连接未央路凤城五路口、纺织城枢纽站等客流集散区域,并与地铁1、2、3、6、9、10、14号线接驳。

二、针对法务机构公交出行所做工作

围绕法务机构工作人员通勤出行以及群众前往法务机构办事出行,2023年市公交集团开通了未央区人民法院至含元殿地铁站定制线、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至西安仲裁委员会定制线,具体线路情况如下:

(一)未央区人民法院至含元殿地铁站定制公交线路

由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发车,线路经浐灞大道、广运潭大道、广安路辅路、广安路、二环北路东段、太和路、经九路、含元路、太华南路至含元殿地铁站,线路长度9公里。线路途经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广泰门地铁站、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太华路法庭、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含元殿地铁站。

(二)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至西安仲裁委员会定制公交线路

由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发车,线路经港兴二路、新筑路、港兴路、港务大道辅路至西安仲裁委员会,线路长度9公里。线路途经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双寨地铁站、新寺地铁站、陆东村、港务区管委会、破产管理人协会、西安仲裁委员会。

三、关于公交站名更改建议

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GB/T 22484——2016)要求,公交站名可用道路名称命名,同时应遵循指位明确、知名度高、优先沿用现有名称的原则。

港务大道潘骞路口、港务大道保税一路口作为长期使用的公交站名,已具备较高的公众认知度,符合规范要求。为方便市民出行,考虑到法务机构并非高频办事场所,且港务大道潘骞路口、港务大道保税一路口公交站覆盖的市民群体较为广泛,建议维持现有站名,以便符合大多数乘客的出行需求。

四、关于线路优化调整建议

为进一步完善浐灞国际港区域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切实解决法务机构工作人员及周边市民出行需求,市公交集团将按照行业管理部门关于公交线网的整体规划部署,通过科学优化调整现有公交线路布局,重点加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等法务机构周边的公交地铁衔接,同时合理设置运营班次,力求为市民群众及法务机构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舒适的公交出行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地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为把西安建设成为国际化大都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西安城投集团

2025年8月29日

(联系人:张家源   电话:8570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