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236号提案的复函
张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供热企业直管到户的建议》(第2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加快供热企业直管到户工作的建议
一是针对新建住宅小区的直管到户推进工作,西安城投集团下属供热企业积极与有意向的物业进行洽谈,并与满足直管到户移交条件的小区签订管理移交协议;对于不满足条件的,会与物业进行沟通,要求物业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改造,合规后再按程序进行移交和管理工作。二是针对已建成且具备移交条件的住宅小区,积极引导和鼓励小区物业将供热设施移交。在与小区物业进行充分沟通的同时,了解其顾虑和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二、关于对供热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建议
(一)对供热企业进行监督和考核。西安城投集团下属供热企业每年会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考核,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明确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确保供热运行符合要求。强化投诉处理机制,对用户的投诉及时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确保供热秩序处于良好状态。
(二)建立健全物业企业监管机制。西安城投集团下属供热企业每年会在采暖季期间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积、多轮次核查,维护供热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广大居民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将制定详细的物业用户供热服务标准和规范,确保供热合同内容详细、合法,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维护供热市场的正常秩序。
(三)对供热收费实现直收到户。西安城投集团下属供热企业已实现利用微信行线上缴费,同时在各供热片区设立便民服务点进行收费,物业用户由物业公司统一进行代收。下一步将不断优化完善线上缴费流程,利用非采暖季加强对线上缴费的宣传,提高用户的知晓度和接受度。
三、关于推行分户用热计量收费的建议
2018年4月1日出台的《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中,要求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同时,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后可按计量计费。我市也已出台推进供热计量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在民用建筑实行集中供热的,应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设计、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具备分户供热计量收费条件。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总体进展缓慢,多数城市停滞不前,安装数量与按计量收费数量严重不匹配,问题相对较多。下一步我集团下属供热企业将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积极推进智慧供热信息化建设,为供热计量收费创造条件。二是积极向行业部门反映,加快推进我市供热计量工作的实施。三是对具备供热计量条件的供热小区,积极推进计量两部制收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地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为把西安建设成为国际化大都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西安城投集团
2024年6月22日
(联系人:潘珅 电话:85705013)